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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晚间,金圆股份(维权)(00054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公告显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公开信息显示,金圆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是赵璧生与赵辉,二人系父子关系,共同持有金圆股份的第一大股东金圆控股 97.67%股份。此外,赵辉还直接持有金圆股份8.49%。
赵璧生与赵辉父子以水泥业务发家,在2014年底,以借壳上市的方式收购了上市企业光华控股,把股票简称变成了金圆股份,主营业务也由房地产切换到了水泥建材。
3年之后,2017年,环保领域的热度又吸引了赵氏父子,金圆股份以收购的方式,跨界到了环保领域。
然后,金圆股份又宣布踏入热火朝天的锂电行业。2022 年金圆股份通过收购阿里锂源66%股权后,着重聚焦新能源材料领域。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和新能源材料产业。不过,金圆股份在2024年半年报中表示,新能源材料业务尚未实现对外销售,实现归母净利润-1335.28万元,公司约90%的营业收入依然来自于环保业,重点是靠江西子公司的固废业务和危废业务。
在业绩方面,金圆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91亿元,同比增长191.59%;归母净利润1.16亿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亏损1.67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46亿元;报告期内,金圆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149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6%。
目前尚不清楚金圆股份遭证监会立案的具体原因,此前该公司曾有多项信披违规的不良记录。
(一)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问题
2024年4月20日金圆股份曾发布自查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至12月陆续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同时控股股东金圆控股公司向此供应商进行借款,已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占用期间内,公司陆续向供应商支付货款40660万元,控股股东日占用最高余额为1566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占用余额为6660万元。截止公告披露日,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公司,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尽管金圆股份表示,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问题已得到解决,吉林证监局仍然认为,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因此对金圆股份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
(二)业绩预告变脸
2023年1月31日,金圆股份披露的《2022 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1300万元至1800万元。
2023年4月17日,金圆股份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亏损1.9亿元至亏损2.3亿元。2023年4月29 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21060万元。
2023年10月16日,金圆股份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林证监局认为,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年报信息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且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
本次金圆股份遭立案,监管机关是发现了新的违规事实,还是以上违规旧事?目前我们不得而知,期待监管部门早日出具调查结果。
而就受损的000546股票投资者而言,有权对金圆股份和相关人员的信披违规起诉索赔。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暂定为:在2024年11月29日及之前买入金圆股份000546,且在2024年11月29日收盘仍持股的受损者。(后续待证监会调查结果落地,索赔范围可能会作适当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金圆股份维权入口)
参加索赔的股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买卖金圆股份股票的对账单原件(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文由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资本市场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执业十多年来,她先后代理投资者向一百多家违规上市公司提起了证券民事索赔诉讼,成功帮几千名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臧小丽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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